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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卢有光先生任我会顾问

发布时间:2016-06-26|栏目:专家顾问|浏览次数:28

为实现“中国梦”,“秉承传统、广泛参与、积极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精萃,振兴中华传统文化精神,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促进全民族整体复兴。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化强国为宗旨。

2016年6月25日,我会向著名书法家卢有光先生颁发了顾问聘书。卢有光先生对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以往开展的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和鼓励,并表示将大力支持省传统文化促进会以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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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有光,1938年12月出生于广东肇庆鼎湖区广利镇。幼习书法及书法理论,数十年来刻苦临池,遍习各体著名碑帖,书法基础雄厚,兼擅、行、草、隶、篆各体,书法风格多样,个性鲜明。卢有光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已卓然成家,现名满南粤,驰誉国内,在国际华人文化界也有相当名望。先后在广州、港澳、东南亚等多次举办联展及个展。1989年、1991年2次东渡日本交流书艺及举办了“卢有光画展”;1994年赴加拿大举办“94中国书画展”;1995年赴美国举办“岭南名家书画联展”;96-97年赴台湾、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瑞士、比利时、韩国;2000年赴澳洲、英国等地举办举办联展及参观、考察。曾荣获广州市首届书法红棉奖及广东省第四届鲁迅文艺奖。先后在国内外出版有《卢有光书法选集》(新加坡)、《王羲之兰亭序书法入门》(香港)、《卢有光楹联展书法集》(广东)、《卢有光书法新作选》(海南)、《卢有光书道展》(日本)、《名人格言钢笔行书字帖》(海南)、《唐诗精选钢笔字帖》(海南)、《欧体学生字帖》(广东)、《卢有光书法集》、《卢有光书法选》、《卢有光书法》等。

卢有光曾任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广州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广州市书法协会副会长、广州老年书画影艺促进会副会长广州市文史研究馆副馆长广州市政协第七、八、九届常委,中国民主促进会广州市第九、十、十一届市委会副主委。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书法家协会顾问、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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